贛州市富硒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獎補方案出臺 最高獎補200萬元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2-14 點擊:次
為充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一定要把富硒這個品牌打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全市富硒農業產業發展,打響富硒農業品牌,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印發2021年贛州市富硒農業產業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21〕36號),并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富硒產業發展。
一、獎補資金來源和實施期限
(一)資金來源。贛州市、縣財政資金
(二)實施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獎補范圍、對象和方式
(一)獎補范圍。贛州市富硒產業示范基地(含高標準示范基地)以及富硒產品認證。
(二)獎補對象。從事富硒產業種植、養殖的經營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或家庭農場。
(三)獎補方式。對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按50%的比例分兩次進行獎補,分別在申報通過后及半年復核通過后給予獎補;對富硒認證的申報主體采取一次性獎補;縣級獎補資金參照市級獎補資金發放。
三、獎補原則
(一)先建后補原則。對已評為富硒示范基地和已獲得富硒產品認證證書的經營主體實行獎補。
(二)不重復獎補原則。對已享受2021年省級富硒農業(富硒農產品集群)專項資金獎補的經營主體不再獲得富硒產品認證獎補。
(三)鼓勵多建設原則。示范基地獎補以基地為單位,同一經營主體不同基地可分別獲得獎補。
(四)就高不就低原則。獲得市級高標準示范基地獎補的不再享受市級示范基地獎補。
四、獎補條件
1.經營主體應該做到遵紀守法,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不添加違禁藥品。
2.企業生產環境和產品要符合國家行業、環保政策和質量、衛生、食品安全標準。
3.實事求是,如實申報。
五、獎補標準
(一)富硒示范基地獎補標準
1.贛州市級富硒產業園區。按照200萬元每個的標準獎補,由贛州市財政全額承擔。
2.贛州市級高標準示范基地。按照30萬元每個的標準獎補,由贛州市財政和受益縣級財政按5:5比例承擔。
3.贛州市級示范基地。按照8萬元每個的標準獎補,由贛州市財政和受益縣級財政按5:5比例承擔。
(二)富硒產品認證獎補標準。有效期內富硒產品認證按照3萬元每個的標準,由贛州市財政和受益縣級財政按5:5比例承擔。
六、獎補程序
按先實施后獎補的原則,實行經營主體自愿申報、縣級驗收、市級核查的工作流程,今年1月受理首批經營主體申報認定,并發放獎補資金。
七、加強驗收管理
(一)廣泛開展宣傳。各地要大力開展獎補政策的宣傳,提高政策知曉度,讓全社會特別是涉硒經營主體了解全市支持富硒產業發展的政策,增強發展積極性。
(二)嚴格項目申報。富硒示范基地的獎補按照市富硒產業發展辦公室發布認定的名單進行獎補。富硒產品認證項目由各經營主體提出申請,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聯合財政部門驗收,并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核查備案,撥付獎補資金。
(三)及時兌付資金。獎補資金下發后,要及時進行兌付,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資金,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補資金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